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历史建筑公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乡镇排查申报、县级相关部门核实研究、市级专家会商、省级审查,将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庞沟村3组18号建筑等6处确定为峨边彝族自治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峨边彝族自治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予以公布。
附件:峨边彝族自治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5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