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边县峨边110千伏输变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县峨边110千伏输变电改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峨边县沙坪镇平安路21号
(三)建设单位: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47.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为更换两台主变压器为2×31.5MVA,更换配电装置及相关设备,增加35kV出线3回,增加 10kV出线现3回;增加电容无功补偿2×2400kVar,局部场地平整、已有建筑物内部装修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变电站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旱厕收集后就近用于变电站绿化,不外排;运行期间,排水包括有生活污水、地面雨水、事故油等。生活污水与事故油收集后均回收利用,不外排。站内雨水采用管道有组织进行站外排放。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TSP,其影响集中在施工区的小范围内,对开挖面采取及时洒水等降尘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在加强施工噪声管理、明确施工时段在夜间禁止施工的情况下,可满足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不会对场界噪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峨边变电站更换设备产线的废旧金属、导线和废旧设备,均由建设回收利用;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已有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统一堆放,每天施工结束由施工方安排施工车辆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拆除的旧变压器等废旧设备和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变压器油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在回收和转移过程中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时间较短,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相应环境影响也随之消失。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