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8-06-07 14:19
【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6月7-20186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33-5222301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双河村3组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2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建设内容为医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7200m2,分南北两部分,南面大楼为4层,包括住院病房、手术室、医生办公室等;北面大楼为2层,主要为门诊,编制床位150张。辅助用房项目,以配套业务综合楼,开展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医技楼(4F,建筑面积2817.44m2)、消毒供应综合楼(1F)及食堂办公楼(3F)总建筑面积为5137.61m2以及液氧供应站(建筑面积为60.76m2)、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60.76m2)、门卫室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洗涤废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由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酸性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在该地污水管网覆盖前,尾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后,排入大渡河;污水管网覆盖后,尾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峨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渡河。

2、废气: 主要来自药物及试剂气味、浑浊带菌空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中药煎制异味气体。药品及试剂气味散发量很小且分散于整个医院各楼层,通过加强通风换气进行治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浑浊带菌空气主要通过喷洒消毒剂、加强地面清洁及消毒等措施治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柴油发电机自带有烟气净化器,且为备用电源,年运行时间短,所产生废气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医院使用全自动中煎药机煎制中药,挥发的中药异味很少,设置通风设施,营运期间通过加强通风减少异味对周围的影响。所以项目产生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医院噪声源主要为发电机运行噪声,门诊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发电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加之置于室内并采取吸声措施,可以达到排放标准;门诊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源强较小,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来控制。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煎制中药药渣、医疗废物以及废紫外线灯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药渣单独收集后委托乐山市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经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并委托乐山市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废紫外线灯管来自院区的消毒工作,属于危险固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ion() { if (player && !player.destroyed) { player.destroy(); } }); }); });